
标识 | 中文名:苯乙烯[抑制了的];乙烯基苯 | 危险货物编号:33541 | ||||||||
英文名:phenylethylene;styrene | UN编号:2055 | |||||||||
分子式:C8H8 | 分子量:104.14 | CAS号:100-42-5 | ||||||||
理化性质 | 外观与性状 | 无色透明油状液体。 | ||||||||
熔点(℃) | -30.6 | 相对密度(水=1) | 0.91 | 相对密度(空气=1) | 3.6 | |||||
沸点(℃) | 146 | 饱和蒸气压(kPa) | 1.33/30.8℃ | |||||||
溶解性 | 不溶于水,溶于醇、醚等多数有机溶剂。 | |||||||||
毒性及健康危害 | 侵入途径 | 吸入、食入、经皮吸收。 | ||||||||
毒性 | LD50:5000mg/kg(大鼠经口);
LC50:24000 mg/m3,4小时(大鼠吸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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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危害 | 对眼和上呼吸道有刺激和麻醉作用。 急性中毒:高浓度时,立即引起眼及上呼吸道粘膜的刺激,出现眼痛、流泪、流涕、喷嚏、咽痛、咳嗽等,继之头痛、头晕、恶心、呕吐、全身乏力等;严惩者可有眩晕、步态蹒跚。眼部受苯乙烯液体污染时,可致灼伤。 慢性影响:常见神经衰弱综合征,有头痛、乏力、恶心、食欲减退、腹胀、忧郁、健忘、指颤等。对呼吸道有刺激作用,长期接触有时引起阻塞性肺部病变。皮肤粗糙、皲裂和增厚。 | |||||||||
急救方法 | 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着,立即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。眼睛接触:立即提起眼睑,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;就医。吸入: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,保持呼吸道通畅;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;就医。食入:饮足量温水,催吐,就医。 | |||||||||
燃烧爆炸危险性 | 燃烧性 | 易燃 | 燃烧分解物 | 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。 | ||||||
闪点(℃) | 34.4 | 爆炸上限(v%) | 6.1 | |||||||
引燃温度(℃) | 490 | 爆炸下限(v%) | 1.1 | |||||||
建规火险分级 | 乙 | 稳定性 | 稳定 | 聚合危害 | 聚合 | |||||
禁忌物 | 强氧化剂、酸类。 | |||||||||
危险特性 |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。遇明火、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,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。遇酸性催化剂如路易斯催化剂、齐格勒催剂、硫酸、氯化铁、氯化铝等都能产生猛烈聚合,放出大量热量。其蒸气比空气重,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,遇明火会引着回燃。 | |||||||||
储运条件
与泄漏处理 |
储运条件:储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。远离火种、热源。防止阳光直射。保持容器密封,应与氧化剂、酸类分开存放。分装和搬运作业要注意个人防护。搬运时要轻装轻卸。运输时所用的槽(罐)车应有接地链,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。泄漏处理: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,并进行隔离,严格限制出入。切断火源。配戴好面具、手套收集漏液,并用砂土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,转移到安全场所。切断被污染水体,用围栏等物限制洒在水面上的苯乙烯扩散。中毒人员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安全地带,脱去污染外衣,冲洗污染皮肤,用大量水冲洗眼睛,淋洗全身,漱口。大量饮水,不能催吐,即送医院。加强现场通风,加快残存苯乙烯的挥发并驱赶蒸气。 | |||||||||
灭火方法 |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。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,直至灭火结束。灭火剂:泡沫、干粉、二氧化碳、砂土。用水灭火无效。遇大火,消防人员须在有防护掩蔽处操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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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
识 |
中文名: | 乙苯;苯基乙烷 |
英文名: | Ethylbenzene | |
分子式: | C8H10 | |
分子量: | 106.16 | |
CAS号: | 100-4l-4 | |
RTECS号: | DA0700000 | |
UN编号: | 1175 | |
危险货物编号: | 32053 | |
IMDG规则页码: | 3222 | |
理
化 性 质 |
外观与性状: | 无色液体,有芳香气味。 |
主要用途: | 用于有机合成和用作溶剂。 | |
熔点: | -94.9 | |
沸点: | 136.2 | |
相对密度(水=1): | 0.87 | |
相对密度(空气=1): | 3.66 | |
饱和蒸汽压(kPa): | 1.33/25.9℃ | |
溶解性: | 不溶于水,可混溶于醇、醚等多数有机溶剂。可产生易燃,刺激性蒸气。 | |
临界温度(℃): | 343.1 | |
临界压力(MPa): | 3.70 | |
燃烧热(kj/mol): | 无资料 | |
燃
烧 爆 炸 危 险 性 |
避免接触的条件: | |
燃烧性: | 易燃 | |
建规火险分级: | 甲 | |
闪点(℃): | 15℃ | |
自燃温度(℃): | 432 | |
爆炸下限(V%): | 1.0 | |
爆炸上限(V%): | 6.7 | |
危险特性: | 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,遇明火、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。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。其蒸气比空气重,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,遇火源引着回燃。若遇高热,容器内压增大,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。流速过快,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。使橡胶溶胀、变软。 易燃性(红色):3 反应活性(黄色):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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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烧(分解)产物: | 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。 | |
稳定性: | 稳定 | |
聚合危害: | 不能出现 | |
禁忌物: | 强氧化剂。 | |
灭火方法: | 泡沫、二氧化碳、干粉、砂土。用水灭火无效。如果该物质或被污染的流体进入水路,通知有潜在水体污染的下游用户,通知地方卫生、消防官员和污染控制部门。 | |
包装与储运 | 危险性类别: | 第3.2类 中闪点易燃液体 |
危险货物包装标志: | 7 | |
包装类别: | Ⅱ | |
储运注意事项: | 储存于阴凉、通风仓间内。远离火种、热源。仓温不宜超过30℃。防止阳光直射。保持容器密封。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。储存间内的照明、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,开关设在仓外。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。桶装堆垛不可过大,应留墙距、顶距、柱距及必要的防火检查走道。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。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。灌装时应注意流速(不超过3m/s),且有接地装置,防止静电积聚。搬运时要轻装轻卸,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。 废弃:处置前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。废物储存参见“储运注意事项”。用控制焚烧法处置。 包装方法:小开口钢桶;螺纹口玻璃瓶、铁盖压口玻璃瓶、塑料瓶或金属桶(罐)外木板箱。 ERG指南:129 ERG指南分类:易燃液体(极性的/与水混溶的/有毒的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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毒性危害 | 接触限值: | 中国MAC:未制定标准 苏联MAC:未制定标准 美国TWA:OSHA 100ppm,434mg/m3;ACGIH 100PPm,434mg/m3 美国STEL:ACGIH 125ppm,543mg/m3 检测方法:气相色谱法。 |
侵入途径: | 吸入 食入 经皮吸收 | |
毒性: | 属低毒类 LD50:3500mg/kg(大鼠经口);17800mg/kg(兔经皮) LC50: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动物慢性毒性表现为肝肾及睾丸轻度损害。 致突变性 姊妹染色单体交换:人淋巴细胞10mmol/L。哺乳动物体细胞突变;小鼠淋巴细胞80mg/L。 生殖毒性 大鼠吸入最低中毒浓度(TCLo):985ppm(7小时,孕1~19天),致胚胎毒性(如胚胎发育迟缓)。家兔吸人最低中毒浓度(TCLo):99ppm(7小时,孕1~18天),影响每窝胎数。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,由于其挥发性比较大,在地表水体中的乙苯主要迁移过程是挥发和在空气中的光解。故而生物富集量不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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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危害: | 其蒸气和烟雾对眼睛、粘膜、呼吸道及皮肤有刺激作用。吸入、摄入或经皮肤吸收可发生头痛、恶心、呕吐以及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下降。直接吸入本品液体,可致肺水肿、出血和化学性肺炎。 IDLH:3526mg/m3(800ppm) 嗅闽:2.3ppm OSHA:表Z—1空气污染物 健康危害(蓝色):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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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
救 |
皮肤接触: | 脱去污染的衣着,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。注意患者保暖并且保持安静。吸入、食入或皮肤接触该物质可引起迟发反应。确保医务人员了解该物质相关的个体防护知识,注意自身防护。 |
眼睛接触: | 立即提起眼睑,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。 | |
吸入: |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呼吸困难时给输氧。呼吸停止时,立即进行人工呼吸。就医。 | |
食入: | 误服者给充分漱口、饮水,尽快洗胃。就医。 | |
防
护 措 施 |
工程控制: | 生产过程密闭,加强通风。 |
呼吸系统防护: |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,佩带防毒面具。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,建议佩带自给式呼吸器。 NIOSH/OSHA 800ppm:装药剂盒防有机蒸气的呼吸器、装有机蒸气滤毒盒的空气净化式全面罩呼吸器(防毒面具)、动力驱动装有机蒸气滤毒盒的空气净化呼吸器、供气式呼吸器、自携式呼吸器。 应急或有计划进入浓度未知区域,或处于立即危及生命或健康的状况:自携式正压全面罩呼吸器、供气式正压全面罩呼吸器辅之以辅助自携式正压呼吸器。 逃生:装有机蒸气滤毒盒的空气净化式全面罩呼吸器(防毒面具)、自携式逃生呼吸器。 注意:据报告属于可引起眼睛刺激或损伤的物质,需眼部防护。 | |
眼睛防护: | 高浓度蒸气接触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。 | |
防护服: | 穿相应的防护服。 | |
手防护: | 戴防化学品手套。也可使用皮肤防护膜。 | |
其他: |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、进食和饮水。工作后,淋浴更衣。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。 | |
泄漏处置: | 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,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,切断火源。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,穿一般消防防护服。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。喷水雾会减少蒸发,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。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,然后使用无火花工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。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,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。如大量泄漏,利用围堤收容,然后收集、转移、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。 法规信息: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(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),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(化劳发[1992]677号),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危险品规定[1996]劳部发423号)法规,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、生产、储存、运输、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;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(GB13690-92)将该物质划为第3.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。车间空气中乙苯卫生标准(GB16182-1996),规定了车间空气中该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及检测方法。 环境信息: 防止空气污染法:危害空气污染物(篇1,条A,款112)。 防止水污染法:款307主要污染物、款313主要化学物或款401.15毒性物。 防止水污染法:款311有害物质应报告量 主要化学物(同CERCLA)。 资源保护和回收法:通用的处理标准 废水 0.057mg/L;非液体废物 10mg/kg。 资源保护和回收法:地表水监测清单表 建议方法(PQLμg/L) 8020(2);8240(5)。 安全饮水法:最大污染水平(MCL) 0.7me./L。 安全饮水法:最大污染水平目标(MCLG) 0.7mg/L。 应急计划和社区知情权法:款304应报告量 454kg。 应急计划和社区知情权法:款313表R 最低应报告浓度 1.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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